Wednesday, August 10, 2011

蔡智勇:大馬符合世衛標準‧燕窩允30ppm亞硝酸鹽


 2011-08-09 18:37

  • 蔡智勇展示剛出爐的《馬來西亞標準――食用燕窩標準》,在此標準下,燕窩允許含有30ppm亞硝酸鹽。(圖:星洲日報)
(布城9日訊)大馬擬定的食用燕窩亞硝酸鹽水平標準今日正式出爐,在這項大馬標準下,每公斤燕窩容允許含有30ppm亞硝酸鹽,而且它也是全球第一個燕窩亞硝酸鹽標準。
這項大馬標準是根據1985年食品條例及馬來西亞食用燕窩(EBN)標準指南M S2334:2010的標準水平,同時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標準。
將與中國使館溝通
農業及農基工業部副部長蔡智勇在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燕窩亞硝酸鹽的大馬標準時強調,燕窩亞硝酸鹽標準出爐後,該部將會與中國駐馬大使館討論和溝通,並希望中國能接受和解決大馬燕窩進口的問題。在必要時,該部也會親自到中國展開雙邊貿易會商。
他說,燕窩是擁有巨大潛能的市場,目前大馬出口的燕窩價值達10億令吉,或每年約250噸,而中國有12億人口,因此潛能無限。
蔡智勇指出,這項燕窩亞硝酸鹽水平的大馬標準是由該部、獸醫局、SIRIM認證公司、衛生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瑪拉工藝大學和多個引燕業公會等一起擬定。
詢及若中國方面不接受大馬的標準,蔡智勇說,該部到時再決定要怎樣做,因為目前確實沒有一個規範的標準或條例。
追蹤系統解決假燕窩
針對假燕窩事件的調查工作,蔡智勇表示,假燕窩和大馬出口燕窩課題是兩回事,該部將與燕窩業者和公會針對此事取得聯繫,到目前為止該部不清楚假燕窩的黑手是誰,並懷疑假燕窩是在出口或轉運途中被加工製成。
他說,該部將制定一項追蹤系統,以解決假燕窩事件。
抽樣檢驗例常工作
中國沒禁大馬燕窩
蔡智勇強調,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AQSIQ)已向大馬駐北京農業參贊辦公室證實,中國政府並沒有禁止大馬出產的燕窩,因此指中國禁止大馬燕窩進口其實是謠言。
他說,中國當局在關卡向進口燕窩進行的抽樣檢驗,是該局例常的執法工作。一旦發現有關產品不符合當地設定的標準,該局將拒絕有關產品包括燕窩的進口,而中國設定的進口燕窩亞硝酸鹽水平是“零”。
他指出,一些大馬燕窩出口商因無法達到亞硝酸鹽“零”的標準,因此面對問題,實際上,大馬原本就允許燕窩含30ppm以下亞硝酸鹽和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要求,照理中國不應有問題。
他說,大馬推出食用燕窩的亞硝酸鹽標準,是希望能解決這些問題和為燕窩業帶來長遠的發展。
至少5工廠達“零”標準
蔡智勇透露,並非所有大馬燕窩在進口到中國時都不達標,國內10多間燕窩加工廠中,有至少5至6間加工廠的燕窩可達亞硝酸鹽“零”標準,因此他們的出口不成問題。
他相信,要達到“零”標準,跟燕窩加工時所使用的過瀘水有關,不過上述達標工廠卻拒絕透露當中的訣竅。
“雖然,零亞硝酸鹽是可能做到,但是我們認為無需達到零的標準,其實30ppm是可接受的。”
散播謠言製造恐慌
部份商家趁機牟利
詢及傳出中國禁止大馬燕窩是否是一些業者企圖壟斷燕窩市場和製造恐慌,蔡智勇說,確實有燕窩無法達“零”標準,一些商家也看準“零”亞硝酸鹽可能只是一項暫時性的做法,因此趁機牟利。
詢及中國方面為何在近期內嚴格檢驗進口燕窩,蔡智勇表示,這是因為中國市場上出現很多假燕窩,因此當局加強檢驗工作。
2年前設食用燕窩標準
蔡智勇也指出,政府自2009年為食用燕窩設定多項標準,即:
●良好飼養動物作業(GAHP)――經營食用燕窩的燕屋指南MS2237:2009
●良好生產規範(GMP)――生產食用燕窩指南MS2333:2010
●馬來西亞食用燕窩(EBN)標準指南MS2334:2010
他說,燕窩業者也必須符合禽畜農場實踐計劃(SALT)標準,這項由獸醫局發出的證書可證實農場進行良好的飼養動物作業,並符合獸醫局制定的素質保證計劃。
他說,中國是最大的燕窩產品市場,而大馬是東南亞其中兩個允許出口燕窩到中國的國家,另一個是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