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通报与马来西亚研究毛燕亚硝酸盐情况的函》,通报中指出必须在国内有正规燕窝加工厂的企业才能进口毛燕。 2012年2月原卫生部印发《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62号),规定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为30毫克/千克。而对于毛燕,专家组评估认为:毛燕是食品原料,不直接用于消费,未清洁毛燕需要经过清洗等深加工后才能用于消费;按照规定,禁止人为在燕窝中添加亚硝酸盐,但毛燕中天然含有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在水中溶解性很高,毛燕中的亚硝酸盐经过加工、处理后可以显著降低;我国制定公布了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毛燕生产加工过程中执行标准操作程序(SOP),能够使其终产品符合限量要求。基于以上情况,不需对毛燕(屋燕来源)设置亚硝酸盐限量规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还明确表明,为确保燕窝食用安全,目前仅允许屋燕来源的毛燕输华。毛燕标签应当标明“仅用于加工场所进行深加工,不得用于零售市场”。毛燕生产应当严格执行标准操作程序(SOP),燕窝加工企业也应当严格卫生管理,确保加工的食用燕窝能够满足临时管理限量要求。此外,毛燕是动物源性食品材料,还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此次通报的重点归纳如下:
1、只允许进口屋燕来源的毛燕,洞燕来源的毛燕无法进口;
2、进口毛燕没有亚硝酸盐限量规定;
3、只允许有国内正规燕窝加工厂的企业进口屋燕来源的毛燕;
4、未进过燕窝加工厂深加工的毛燕不允许直接销售;
5、毛燕生产加工应当严格执行标准操作程序;
6、进口毛燕必须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据了解,目前在国内拥有正规燕窝加工厂的企业屈指可数,此次国家卫计委的通报无疑将加快这些企业未来的发展。国内知名燕窝品牌燕安居的负责人说到:“国家卫计委相关专家的努力是非常有前瞻的,因为如果毛燕全部在境外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很多环节相关部门是无法监督到的,只有把燕窝产业链最核心的生产加工环节放在国内,产品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才能得以保障!我们早在2010年便以最高的制药标准建立了全国首家透明化燕窝加工厂,就是希望把最核心的产业链环节把控在自己手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产品的安全!” 现实情况是,现在国内大部分销售的燕窝都是直接从境外进口的,而境外的加工企业大部分是家庭作坊,漂白加胶更是行业的潜规则。血燕事件的教训历历在目,希望白燕的安全问题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能得到全面的保障,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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